不少朋友到医院看病后都会发出“我要复印病历,怎么办?”的相似疑问。以下就为朋友们提供全面、可靠、可以减少走弯路和避免浪费时间的方法。
本科普医院是汕头潮南民生医院。
一、谁能复印病历?
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
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,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:
(一)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;
(二)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。
二、准备什么证件?
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
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(兼)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。受理申请时,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。
(一)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(二)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;
(三)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(四)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。
三、可以复印什么资料?
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
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、医嘱单、住院志(入院记录)、手术同意书、麻醉同意书、麻醉记录、手术记录、病重(病危)患者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、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、特殊检查(特殊治疗)同意书、病理报告、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。
四、去哪里复印?
正对门诊大楼最左边往里面走到看见“病案室”标记,病案室位于第一楼层。

五、复印需要付钱吗?
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
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,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。---汕头潮南民生医院复印收费标准0.5元/张。
六、什么时候可以复印病历?
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
第二十一条 按照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和《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要求,病历尚未完成,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,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,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,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。
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,由指定部门或者专(兼)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(兼)职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,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;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,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。
综上所述:建议朋友您在出院一周后来复印资料比较好,避免部分资料未完善导致您得再次花时间来院。
七、特殊部门复印病历?
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
第二十条 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,因办理案件、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、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,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:
(一)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;
(二)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;
(三)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(需与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)。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、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八、复印流程有疑问咨询谁?
第一、可以咨询管床的医生或护士;
第二、工作时间内拨打病案室电话87833073咨询。
除节假日外,病案室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六,早上8:30-12:00,下午2:00-5:00。
科普人:汕头潮南民生医院质控科病案室 翁文玲 2025年9月15日